民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3年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
【法寶引證碼】CLI.4.5166913
民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3年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各相關社會組織:
為發揮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的示范引領作用,提升項目管理規范化水平和資金使用效率,根據《財政部 民政部關于印發<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社〔2012〕138號),我部制定了《2023年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實施方案》,現予印發。
項目通過競爭選擇、優中選優方式,資助全國性社會組織、有較大影響力的地方性社會組織在相關重點地區開展社會服務。項目通過信息系統申報,其中,B類項目由全國性社會組織直接向民政部申報,項目申報截止日期為2023年6月2日;A、C、D類項目由地方性社會組織向項目實施地的省級民政部門〔以下簡稱項目實施地民政廳(局)〕申報。項目實施地民政廳(局)接收申報材料并組織評審后上報民政部,上報截止日期為2023年6月9日。
項目實施地民政廳(局)對照項目實施方案,認真組織相應項目申報。要嚴格把關項目內容,做到業務領域精準、資金使用精準、配套保障精準。要嚴格組織項目評審,履行“三重一大”、風險評估程序,加強過程指導管理,確保項目質量效益。
符合申報條件的社會組織結合組織章程與自身優勢,積極參與項目申報,要量力而行、盡力而為,對照項目實施方案,認真謀劃,科學設計,確保項目可行性。獲得立項的社會組織要嚴格對照項目管理制度,規范、高效、穩妥、透明執行項目,為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作出積極貢獻。
民政部辦公廳
2023年5月12日
2023年5月12日
2023年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優化對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的投入與管理,支持引導社會組織更加精準、規范、有效地做好惠民生、暖民心、順民意的工作,根據《財政部 民政部關于印發<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社〔2012〕138號),制定本實施方案。
資金性質
項目資金由中央財政專項安排,示范引導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 項目類型
聚焦“一小一老”服務(涉及未成年人保護,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被收養兒童、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老年人服務等社會服務,下同)、聚焦鄉村振興、聚焦社會組織能力建設,重點面向工作條件相對薄弱、基層需求強烈、示范引領帶動作用大的區域,鼓勵有意愿、有條件的社會組織有針對性地申報實施以下項目:
?。ㄒ唬┌l展示范項目(A類)。面向西藏及涉藏工作重點省份、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鄉村振興重點幫扶地區,資助當地開展“一小一老”服務的困難社會組織、社區社會組織,進行必要的服務設備購置和服務設施完善。項目總數22個左右,每個項目資助資金不超過5萬元。
?。ǘ┏薪由鐣赵圏c項目(B類)。面向民政部登記的全國性社會組織,資助其在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開展“一小一老”服務。項目總數19個左右,每個項目資助資金不超過80萬元;每個項目應在至少兩個省級行政地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開展社會服務。
?。ㄈ┥鐣ぷ鞣帐痉俄椖浚–類)。面向鄉村振興、開展“五社聯動”工作等重點省份,資助地方性社會組織開展“一小一老”專業社會工作服務。項目總數33個左右,每個項目資助資金不超過40萬元。
?。ㄋ模┤藛T培訓示范項目(D類)。面向中西部、東北振興相關省份,資助地方性社會組織為提供“一小一老”服務的社區社會組織負責人、骨干人才和入駐社會組織孵化基地的社會組織負責人和業務工作人員開展集中培訓。項目總數17個左右,每個項目資助資金不超過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