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大數據賦能類案司法救助典型案例(第一批)
【法寶引證碼】CLI.3.5167072
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大數據賦能類案司法救助典型案例(第一批)
(2023年5月16日)
案例一 江蘇省灌云縣人民檢察院依托司法救助服務鄉村振興實體化工作平臺構建大數據模型賦能類案救助
【關鍵詞】
司法救助 大數據模型 司法救助服務鄉村振興實體化工作平臺 檢府聯動 提升救助效率 接續救助
【要 旨】
對于司法救助工作中存在的因信息銜接不暢通、救助標準不統一、部門協同不及時導致救助實效不到位等問題,檢察機關可以與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加強溝通協調,打破信息壁壘,集成司法救助大數據工作平臺,并依托平臺建立司法救助大數據模型,實現司法救助與社會救助信息共享,通過數據監測及研判,鎖定救助對象,精準測算救助金額,同步開展司法救助、分類幫扶,更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助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
【線索發現】
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鄉村振興局部署開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專項活動以來,江蘇省灌云縣人民檢察院調研發現,檢察機關開展司法救助工作面臨新形勢和新要求,一些傳統的工作方式和機制已經不能滿足更好保障涉案弱勢群體權益的客觀需求。實踐中,檢察機關并不掌握當事人家庭是否因案致困的情況,一方面,對應當予以救助的對象未能做到“應救即救”;另一方面,除申請人自述或申請人所在村居(社區)提供證明材料外,檢察機關還要對申請人家庭情況進行必要的調查核實,導致司法救助開展時間較長。此外,實踐中還出現同類案件或被害人困境類似案件“不同助”現象,影響了救助效果。
【數據賦能】
在加快推進數字檢察背景下,灌云縣人民檢察院依托司法救助與社會救助銜接機制,圍繞鄉村振興戰略規劃,積極思考數據賦能司法救助工作的實踐路徑,探索構建信息化救助綜合平臺。經與縣相關部門協調,灌云縣人民檢察院在本院12309檢察服務中心建立司法救助服務鄉村振興實體化工作平臺。
該平臺為檢府聯動打造的司法救助大數據平臺,主要架構為“一池一制一標準多循環”的大數據運用?!耙怀亍笔侵?,接入全國社會救助業務信息系統、全國兒童福利信息系統、全國殘聯信息化服務平臺、江蘇省醫療保障信息平臺、江蘇工會困難職工信息管理系統中的本地數據庫匯聚而成的數據池?!耙恢啤笔侵?,經灌云縣人民檢察院請示匯報,由縣委政法委牽頭,與全縣包括鄉村振興、民政、殘聯等20個相關單位,會簽《關于建立和完善國家司法救助與其他社會救助銜接機制助推鄉村振興的意見》,綜合運用心理救助、民政救濟、醫療救助、教育幫扶、技能培訓、就業指導及法律援助等“N”種救助幫扶方式,建立而成的“1+20+N”多元救助幫扶機制?!耙粯藴省笔侵?,灌云縣人民檢察院為解決“同案不同助”問題而制定的《司法救助資金分類量化標準實施細則》,根據該實施細則中的各類量化要素,通過建立規則數字算法,構建法律智能模型,精準測算出個案具體的救助金額,確保公平救助?!岸嘌h”是指,灌云縣人民檢察院與多部門聯合成立平臺建設及運用領導小組,目前已與縣鄉村振興局、民政局、殘聯、總工會、婦聯、醫保局、司法局等單位建立起8條溝通聯絡渠道,在檢察機關借助平臺實現快速查詢的同時,將司法救助信息及時推送至相關職能部門,引導開展社會救助和幫扶,形成多項循環,實現司法救助與社會救助有效銜接、同步開展。
?。ㄒ唬祿碓?br> 司法救助服務鄉村振興實體化工作平臺堅持重點導向、需求導向,前期通過人工填錄、離線數據導入等方式,將全縣低保戶、低收入戶、困境兒童、殘疾人等信息導入平臺,數據每月更新一次,初步實現數據池匯集。后期搭建相關互聯網、政務內網、檢察工作網等網站,并納入縣總工會、醫保局、婦聯提供的困難職工、醫療救助對象及“兩癌”困難婦女信息,匯集形成容納6個系統、8類數據和1個檢察機關網上信訪信息系統的信息匯集中心,實現數據實時共享。
?。ǘ祿?br> 包括:1. 低收入人群;2. 困境兒童;3. 持證殘疾人;4. 困難職工;5. 醫療救助對象;6. 困難婦女;7. 其他困難人員。
?。ㄈ祿P?br> 主要依據《關于建立完善國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見(試行)》《人民檢察院開展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細則》《社會救助暫行辦法(2019修正)》《江蘇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切實加強社會救助工作的意見》等,提煉6條研判規則,構建2個數據模型。
模型一:篩選救助對象數據模型
1.適用對象
主要用于